中国国务院于2026年7月31日批准包括辽宁庄河一期在内的四个核电项目,涉及浙江、广东和山东三个省份,共建设八个核电机组 [1, 2, 3]。这些项目包括浙江金岐门二期3号和4号机组,广东太平岭三期5号和6号机组,辽宁庄河一期1号和2号机组,以及山东莱阳一期1号和2号机组 [1, 3]。
此次核电项目的总投资预计超过1700亿元人民币,约合3233亿新加坡元或2500亿美元。根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相关直接投资预计将推动整个产业链产值达到约50000亿元人民币 [1]。其中,广东惠州5号和6号核电机组由中国广核集团负责,每台机组装机容量达到1217兆瓦,可以为数百万家庭提供稳定电力 [3]。
国务院会议声明强调,核电机组的建设和运营必须依照全球最高安全标准执行,相关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1]。这种安全承诺是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和公众信心的关键。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电力需求不断增长,核电作为碳排放为零的稳定基础负荷电源,对于缓解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的间歇性波动以及保障电网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1, 3]。
未来,各地核电项目将进入建设阶段,预计对中国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