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于8月2日公布修订《保险业海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寿险业投资的外国政府债券必须为信用评级BBB-或以上,以强化风险管控和资本充足率监管 [1, 2, 3, 4, 5]。
目前,台湾寿险业所持有的外国政府债券中,约13%未达BBB-评级,这部分投资金额约新台币3744亿元,占总计2.88兆元债券持有的比例。虽然允许运营机构保留这些未达标债券,但不得再增加相关投资 [1, 2, 3, 4, 5]。寿险业明确限制未来新购仅能投资高评级债券,以降低信用风险。
部分国家的政府债券因地缘政治和财政风险被降至非投资级别,包括俄罗斯、哥伦比亚等。南山人寿单独持有哥伦比亚债券就达629亿元新台币。立法委员郭国文批评寿险业过度投资于被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称为“毒梟国家”的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称“寿险业只因利率高,宁愿把钱拿去川普口中的毒梟国家而不愿回流台湾,海外高达七成资产,视风险于无物” [1, 2, 3, 5]。
为配合新台湾保险偿付能力制度(TIS)实施,FSC此次修正还放宽寿险业透过海外特殊目的载体(SPV)筹资的资本要求,以增强保险业财务结构稳定性 [1, 2, 4, 5]。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说明:“未来寿险业只能投资中央政府公债、只能投资评级BBB-等级以上债券,占比13%,约3744亿元部位将受影响” [5]。
此项监管修订已于8月2日公告,后续寿险业将需要调整海外投资资产组合,确保符合新设定的评级门槛,强化风险控制并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