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9月3日因應近期豪雨災害,宣布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4項稅金減免措施,以減輕受災民眾負擔 [1, 2]。
房屋稅方面,若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30%以上但未滿50%,稅額可減半;毀損超過50%、且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則免徵房屋稅 [1, 2]。這一規定針對不同毀損程度提供差別待遇。
地價稅減免條件涵蓋因山崩、地陷、流失及沙壓等災害導致土地無法使用的個案,受害者可申請免繳地價稅 [1, 2]。
使用牌照稅方面,汽車和排氣量151CC以上的機車,如因災害受損需修理或無法使用,且辦理監理單位的停駛或報廢手續,得於災害日起一個月內申請退稅 [1, 2]。
娛樂稅方面,娛樂業者如因災害無法營業,得依未營業天數比例減免當期娛樂稅 [1, 2]。
桃園市稅務局提醒受災民眾應儘速保存受損照片及相關修繕證明文件,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相關申請,以確保權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