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及民眾黨黨團於今年5月29日將《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逕付二讀,引發產業界高度關注 [1]。全國工業總會(工總)16日代表產業界公開呼籲,堅持維持現行的《空污法》管理機制,反對修法草案貿然通過,以免衝擊企業經營穩定性與投資信心 [1, 2, 3, 4, 5]。
工總理事長潘俊榮指出,工業界不怕標準嚴格,怕的是制度不穩定,造成「今天在這裡是合法,明天到那裡變違規,讓企業無所適從」的亂象,他強調,「如果制度失去一致或穩定性,受傷的不是單一工廠,而是整條供應鏈與台灣投資信心」 [1, 3]。
修正草案擴大地方政府裁量權,允許地方政府公告禁止使用如生煤、燃油、固體再生燃料等燃料,恐衝擊國內電廠與工廠正常運作,影響能源穩定供應及整體產業發展 [1, 2, 3, 4, 5]。此外,修法將操作許可證展延審查期限縮短到最多2個月,若地方政府無法及時完成審查,企業可能面臨停工風險,導致上下游供應鏈斷鏈和經濟損失。工總提醒,「若地方政府因審查因素導致強制停工,恐造成大規模上下游斷鏈與經濟損失,且連續運轉設備,若強制停工也會造成不可逆損害」 [2]。
目前現行《空污法》第30條已有3至5年的彈性展延期限,且審查期間允許業者持續運作,制度規範明確且具穩定性 [1, 2, 3, 4, 5]。反觀修正草案中,有關展延審查期間地方政府可以「有健康風險之虞」為由變更原許可內容的規定,因文字模糊,可能增添執行不確定性 [1, 2, 3]。
工總彙整161個產業公會意見一致反對修法,強調必須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政府應確保法律穩定性與一致性,保障約8000家中大型依賴操作許可持續生產的廠商,其中超半數涵蓋半導體、光電、石化、鋼鐵、水泥及國防等重要產業 [1, 2, 4]。
根據官方統計,台灣空氣品質指標(AQI)超標率從2016年起逐年下降,到2025年已改善超過60%,顯示空污防治政策已具成效 [1, 2, 3, 4, 5]。工總表示,法律制度穩定是確保產業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平衡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