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7月24日宣布,对包括德国莱茵金属、捷克塔特拉卡车等14家欧盟实体实施出口管制,禁止向这些企业出口来自中国的双用途物项,这些物项既可用于民用,也可用于军事目的 [1, 2, 3]。受影响的企业涵盖德国、法国、意大利、波兰、荷兰、捷克、保加利亚和立陶宛多个国家,涉及光电、激光、无人机等高技术领域 [1, 3]。
中国商务部表示,此举是回应欧盟2026年7月23日宣布的针对俄罗斯的第21轮制裁措施。该轮制裁主要针对能源、金融、影子船队及军工领域,并将包括多家中国企业在内的51个第三国实体列入限制名单。中国强调,这些出口管制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禁止向被限制的14家欧盟实体供应双用途物项,并要求有关外方组织和个人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出口商需向商务部申报审批 [1, 3]
这次出口管制较中国2026年4月对七家欧洲军事实体的限制升级更快、更具对等性质,标志着中欧双方在贸易制裁领域的较量加剧 [1, 3]。有评论称,中国视这一争端为技术性问题,而非更深层的地缘政治对抗 [1]。
美国大西洋理事会全球中国中心非常驻研究员宋文笛指出,中国在军工、光电和激光等领域已接近建立自给自足的产业链,无需依赖其他经济体,这为中国实施此类出口管制提供了底气 [1]。
中国商务部称,所有受限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涉及双用途物项的相关进口或转移活动,出口商若需出口则必须先行申请许可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