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琳,曾是女團Sun Lady成員,現為創業家及《小姐不熙娣》節目固定班底,日前爆出被前未婚夫公開追討200萬元新台幣借款事件,引發話題。 [1, 2, 3, 4, 5]
張琳與前未婚夫交往約一年半,曾計劃結婚並一起購屋,但因價值觀差異最終分手。 [1, 2, 4, 5]前未婚夫指控張琳欠款200萬元,批評她過著奢侈生活,包括租豪宅、背名牌包、頻繁出國旅遊,且封鎖他聯絡,要求償還借款。 [1, 2, 6, 4, 5]他在社群平台限時動態中喊話:「張琳!不要假裝一切都沒事,依然台北租豪宅、背Chanel、各種出國玩,雖然妳封鎖我,週轉、借錢應該要還吧?200萬台幣這種呢?」 [1]
張琳則承認在創業初期曾向前未婚夫借款,但雙方對借款金額認知有高度分歧。她指出爭議金額約為80萬元,而非前未婚夫所稱200萬元。 [1, 6, 3, 4, 5]張琳嘗試提出分期還款方案,每月還款2萬元,並打算出售位於台南的房產來清償債務,但前未婚夫不同意協議,且未提出具體還款計畫,反而公開追討。 [1, 7, 2, 6, 3, 4, 5]
此外,張琳爆料兩人分手主因包括前未婚夫在中國工作期間與酒店小姐偷情,該酒店小姐曾傳床照並表示「你睡著的時候好帥」,且前未婚夫在跨年時把101煙火的影片發給這位酒店小姐。 [7, 2, 3, 4, 5]
張琳表示,前未婚夫曾要求她向貴婦朋友借款300萬元資金周轉,她因不認同拒絕,前未婚夫因此批評她「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加深感情裂痕。 [7, 2, 4, 5]
針對借款糾紛,張琳委託律師發布聲明,強調雙方交往期間生活支出屬合意分擔,從未簽訂借據或法律借貸契約。律師指控前未婚夫擴大索款且未經同意使用肖像公開指控,損害張琳名譽與商業信用。 [3, 4, 5]張琳律師表示,如對方持續不實指控,將啟動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等法律程序。 [3, 4, 5]
事件時間線顯示,2026年1月張琳與前未婚夫分手近兩年,仍就借款問題協商,張琳的分期還款方案被拒絕。 [7, 6, 3]2月前未婚夫表示會提出還款計畫卻未兌現,之後開始在IG限時動態公開追討借款。 [7, 6]今年8月10日,張琳公開律師聲明反擊指控,正式對前未婚夫發起法律程序追訴,並曝光出軌內幕。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