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于2026年8月2日举行第三读会,通过修正临时条例,延长宗教团体申请不动产权利认定的期限,由原本的4年延展至6年,新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8年6月9日(台历117年6月9日) [1, 2, 3, 4, 5, 6, 7, 8]。
该临时条例最初于2022年(台历111年)制定,旨在处理以自然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归属宗教团体的问题,最初申请期限为2年,2024年(台历113年)曾延长至4年 [1, 3, 8]。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900个宗教团体完成了申请,在法令期间完成了超过1000笔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和超过2000笔不动产限制登记,保障宗教团体权益并防止公共资金私有化 [1, 2, 3, 4, 5, 6, 7, 8]。
但部分宗教团体因权属复杂、登记所有人不同意或缺乏申请意愿,尚未完成申请。相关团体反映还需要更多时间与地方政府协助完成程序 [1, 2, 8]。
该修正案获得包括民进党立法委员李柏毅、王美惠以及国民党立法委员郑天财等跨党派支持 [1, 8]。内政部表示,将持续与地方政府协作,积极协助宗教团体办理不动产权利归属审认,呼吁宗教团体把握再次延长2年的申请期限,保障自身权益 [1, 2, 4, 5, 6, 7]。
宗教团体应在2028年6月9日前完成申请,宜尽早规划办理,避免逾期错失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