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东县议长周典伦被控于2023年9月分两次支付共500万元新台币,透过潮州乡长周品全及聘请的职员陈良元,以“老鼠会”金字塔法动员连署签名,向签署者支付每张200至500元新台币贿金,支持郭台铭与赖佩霞2024年总统候选人连署,涉嫌违反选举罢免法 [1, 2, 3, 4]。
尽管大笔资金已付,实际仅以贿金方式获得4份连署签名,远低于预期,周典伦本人起初否认违法,称相关款项是用于推动连署的“工作费”,强调连署人非法收钱是违法的[b2]。高雄高院发言人李淑惠指出,被告辩称款项是工作费,但实际由郭台铭办公室支付,法院不采信该说法 [5]。
2024年8月,屏东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周典伦4年有期徒刑、罚款500万元新台币及6年剥夺公权;2025年4月,高雄高院二审改判3年2个月徒刑、罚款150万元及剥夺5年公权 [1, 2, 3, 6, 7]。但最高法院发现事实及法律尚有未定之处,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高雄高院重审 [1, 2, 3, 6, 7, 8]。
于2026年8月27日,高雄高院重审判处周典伦3年4个月有期徒刑,罚款150万元,并剥夺5年公权,没收违法所得500万元新台币 [1, 2, 3, 6, 7, 8, 5, 9, 10, 4,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