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于6月25日通过修正所得税法、房屋税法及土地税法,未成年子女抚养扣除额提高50%,调整后扣除额为每名子女新台币151,500元,2026年1月1日起生效,2027年5月报税时开始适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行政院长卓荣泰表示,此项调整目的是“减轻婚育家庭压力”,并授权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婚育家庭,持有全国单一自住房屋及土地,给予适当减免房屋税及地价税,实质缓解经济负担,建立全面家庭支持体系 [1]。
财政部赋税署长宋秀玲介绍,2026年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免税额将由现行的10.1万元调升至15.15万元,依税率5%至40%计算,每户节税金额介于2,500至2.02万元不等。扣除额也将随物价指数调整逐年增加,属于定额扣除 [11, 3, 5]。
据估计,受惠人数介于237万至270万人次,整体税负减免约新台币80亿元。与此同时,房屋税与土地税减免预计惠及超过100万个家庭,减免金额介于50亿至75亿元之间 [1, 2, 4, 5, 6, 7, 8, 9, 10, 11, 12]。
新修订法案明确不影响现有针对6岁以下幼儿的特别托育扣除,这两项扣除可同时使用,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 5, 11]。
此外,法案还包含支持友善家庭的措施,包括延长育婴假期、将有薪陪产假由7天增至14天,同时修订托育假法规,以强化家庭照顾功能 [1, 2, 4, 8, 10, 12]。
纳税人将于明年5月报税时,首次可使用新的子女抚养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