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于2026年6月10日正式通过《广播媒体新闻制作AI应用指导原则》,明确规定广播媒体在新闻制作中涉及AI生成内容时,必须完整且显著标示该信息,标示需贯穿整个新闻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和辨识力 [1, 2, 3, 4, 5]。

该指导原则依据2026年1月14日生效的《AI基础法》第16条第2款制定,法规要求相关主管机关协助制定AI应用风险管理规范。指导原则强调涉AI新闻制作必须基于事实、符合法律规范、保护人权和公平性,须实施事实查核机制并保持客观中立 [1, 2, 3, 4, 5, 6]。

广播媒体在使用AI前,须成立专责项目团队以审慎评估AI应用对新闻制作的影响,并在制作过程中强化人工审核与稽核,尤其是对第三方视听素材及AI模型生成内容的审查,以防止错误信息传播 [2, 4, 5]。对于敏感或重大公共事务,如法庭庭审、公共卫生、重大刑案、自然灾害及国家安全等议题,指导原则建议AI生成内容避免高度写实表现,优先采用动画、绘画或素描等方式,帮助受众辨识内容为AI生成材料 [1, 2, 3, 4, 5]。

若使用AI合成语音,须事先取得当事人同意,且媒体应保存AI内容使用、审核及数据记录,以备后续查证与纠正 [2, 4, 5]。指导原则虽属行政指导性质,但若违反事实查核义务,仍可能依《广播电视法》受到处罚 [4]。

NCC副主任何晋双指出,生成式AI影像相较传统动画新闻更具真实感,有时因使用现实场景造成错误信息传播,可能误导民众,强调编辑把关的重要性。他说,“生成式AI影像...一旦错误讯息在媒体传播,就可能导致民众误信” [4]。

曾获普利策奖的资深记者David Barstow表示,当前生成式AI快速发展,若公众无法信赖屏幕上的人物与影像为真实,媒体与社会间的信任将进一步削弱,新闻工作者必须更谨慎捍卫真实界线 [1]。

在制定指导原则前,NCC自2025年8月至2026年5月间举办两场专家学术研讨会及两场广播业界会议,积极收集各方意见以凝聚共识 [1, 2, 4]。

NCC希望借此规范推动媒体自律与专业伦理,营造安全可靠的传播环境。指导原则现已发布,媒体业者将依照规范逐步调整新闻制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