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文化審議大會于2026年6月8日討論新店瑠公圳的蔡金木宅文化資產身份,但會議尚未公布結論,拆遷爭議依然存在 [1, 2, 3]。
屋主賴碧珍曾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決議由監察委員高涌誠于6月11日現地履勘蔡金木宅,並邀集新北市文化局和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等相關機關,追蹤2021年監察院110財調0013調查報告中提出的改善進度和文化資產審議情況 [1, 2, 3]。
該調查報告指出,瑠公農田水利會當年未依規定標售土地,造成現時拆遷糾紛。農田水利署雖已完成機關化,但尚未提出具體彌補方案,通案法規檢討亦無實質進展 [1, 2, 3]。
新北市文化局雖承諾調查相關史料,但到目前為止沒有具體進展,卻已于6月8日將審議列入大會日程。賴碧珍要求文化局在完成完整調查後再進行審議,她表示:“文化局應在完整調查後再行審議,保留這塊乘載新店水圳、鐵道紋理的罕見記憶寶庫與生態資源。” [1]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援引國際人權公約強調,即便宅基地已標售私人,國家仍有人權義務介入協調私人間的居住權糾紛,避免迫遷。他說:“依照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即使蔡金木宅基地今日已被標售給私人,國家仍有人權公約上的義務,介入協調私人間的居住權糾紛,避免迫遷。” [2]
監察委員高涌誠期望新北市能透過專業審議達成屋主、地主與農田水利署三方共贏,並會持續跟進文化資產審議結果。他表示:“監察院會持續追蹤審議結果,如未能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賴女士除了可依法救濟外,也可再向監察院陳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