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失智症患者人数预计在2026年达近40万,65岁以上人口失智症盛行率为7.99% [1, 2, 3, 4, 5, 6]。面对日益严峻的失智人口增长,民进党、国民党与台湾民众党立法委员分别提出多份《失智症基本法》草案,力求建立跨部会协作的国家级框架,涵盖医疗、长照、社会支持及权益保障等领域 [7, 4, 6]。
拟制法案旨在成立由行政院领导的跨部会协调机制,以整合失智症患者的医疗照护、长期照顾、社区服务及就业辅导等相关政策 [7, 4]。其中也涵盖早发型失智患者(65岁以下)的特殊需求,包括保障其就业权利与经济安全,并提供工作场所适应措施 [7, 4, 6]。
目前台湾已有长照3.0政策纳入失智症相关章节,然而被业界视为不足;此前的失智2.0政策已于2025年底到期,尚缺乏新的整体性法律架构支持 [7, 4]。卫生福利部虽推动专门失智照护中心建设和住宅床位增加,现有约3000个病床,床位占用率约七成,但仍面临床位分布不均及费用高昂等挑战 [2]。行政院对此类专法存保留态度,认为是否有必要为单一症状设立专责法律尚有争议,建议通过现行长照及卫生政策加以调整即可完成整合 [7, 4]。
失智症为进行性脑部疾病,其病理变化可能在临床症状出现前多年就已开始,早期发现与干预极为重要 [3, 5]。失智患者常伴有行为及心理症状,如躁动、易怒及攻击性,这不仅加重照护难度,也对家庭造成情绪与经济负担 [8, 9]。台湾失智症患者平均年医疗支出约新台币53万元,未包含家庭照护的隐形成本 [7]。新型抗体药物虽已引入,但因费用高昂且未纳入医保,使用范围有限 [1, 3, 5]。
国民党立委廖伟翔形容失智症规模已达“国安等级”,强调必须有法律保障以防政策与经费轻易被削减 [4]。台湾失智症协会秘书长陈筠静指出,失智症跨越医疗、长照与社会支持,应及早筛检并介入,确保患者权益与生活质量 [1]。神经内科专家傅中玲和王培宁强调早发型失智症患者工作能力减退易被误诊,且失智引起的情绪和行为变化实为脑部结构病变表现,而非简单脾气问题 [6, 8]。彰化基督教医院王文甫主任表示,激动症状是失智患者求助信号,政府建置照护中心有助于减少症状与家庭照护压力 [9]。
立法院已计划于2026年6月28日审查各党版本的失智症基本法草案,讨论如何平衡法律设定与现行政策体系间的调整与整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