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日前宣布,要求大陆配偶(简称“陆配”)提交原大陆户籍注销证明,并须自注销之日起满十年,才能登记参选公职,以取代此前仅需在台有十年住所登记的标准,增加资格的严格程度 [1, 2, 3, 4]

目前约有36万陆配居住在台湾,其中14万人持有台湾身份证 [1]。中央选举委员会将与户政单位核查参选人提交的除籍证明及注销时间,确保申请人符合该十年期限要求。选委会负责人游盈隆表示,“这是单纯的行政作业程序,沒有什麼这些复杂的政治考量在里面” [1]

台湾大陆事务委员会发言人梁文杰指出,“现行法规不允许参选人有双重身份,所以现在‘正本清源’。必须缴回除籍证明后起算十年才符合资格,避免双重身份的灰色地带” [1]。大陆事务委员会也表示,大陆配偶在办理户籍注销时面临程序复杂及个人安全等困难,对于存在安全风险、重病或十年未返大陆者,允许以替代誓章申请,经审核后可例外处理 [1]

但中国大陆方面对此新规强烈反对。国台办发言人张罕驳斥有关政策,称“两岸同胞是一家人,根本不存在所谓国籍问题”,斥责台湾民进党政府“出于‘台独’本性,长期肆意打压欺凌中配群体,变本加厉限缩他们在台湾的参政权利”,必然遭两岸同胞一致反对 [1, 2, 3, 4]

陆配参选资格之争由来已久。前民进党立委、陆配李贞秀曾被质疑居住资格,最终未能连任席位 [1, 2, 4]。目前已有数名陆配背景的村长因户籍或国籍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取消资格 [1]

这一新规定自2025年7月16日由大陆事务委员会公开说明后,引发中国国台办7月22日公开强烈反对。此前2025年4月,台湾政府已要求陆配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除籍证明,否则可能面临户籍资格被撤销的后果 [1]

相关单位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参选资格符合法定条件,防止双重国籍风险,具体执行过程将由中央选举委员会持续监督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