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法委员陈玉珍8月26日在立法院提出建议,将金门的垃圾运往中国处理,理由是金门缺乏大型焚化设施且垃圾运输费用不断上升。 [1, 2]

金门长期依靠运输一般垃圾与海上漂流物到台湾本岛焚烧,但本岛焚化炉老化且处理能力接近饱和,导致成本增加。 [1, 2]

环保部长彭启明在质询时明确反对此提议,指出该做法违反《巴塞尔公约》中关于跨境废弃物运输的规定。 [1, 2]

陈玉珍回应称,巴塞尔公约规范的是国家间废弃物运输,但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及两岸相关法律,大陆不被视为其他国家,因而两岸废弃物运输地位模糊,可能成为出口废弃物的依据。 [1, 2]

此外,陈玉珍建议将金门岸边由中国漂来的海洋漂流废弃物视为“返还垃圾”,将其发送回中国亦属合理做法。 [1, 2]

彭启明表示,过去曾有类似送垃圾到中国的提案和尝试都未成功,未来若要讨论,必须先澄清相关法律与条例。 [2]

目前的政策方向是通过建设金门本地小型气化炉、强化机械分选与预处理设备,提升当地废弃物处理能力,减少对外部运输的依赖。 [1, 2]

陈玉珍提案后,台湾网友多数批评并嘲讽该建议,中国网友则质疑为何要接手台湾的垃圾。 [1]

当天质询结束后,没有进一步表态或后续时间表,相关废弃物处理方案仍需各方持续讨论与评估。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