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歌手余凱揚因非法持有一把馬卡洛夫手槍及8發子彈遭法院判刑,該手槍原屬其祖父余天祿所有,後由其母余亞惠於2020年為躲債務將槍械交予余凱揚保管,存放在家中保險箱內被查獲 [1, 2, 3]。
2019年10月13日,余凱揚在《超級紅人榜》選秀節目中脫穎而出,贏得比賽,展現在傳統表演藝術領域成長的才華 [1]。他具有台語歌手、傳統戲曲、布袋戲、武術及配音等多元背景,來自深厚的傳藝世家 [1, 3]。
2023年11月,嘉義警方在搜索余凱揚住所時發現該把家傳手槍及子彈,余凱揚起初辯稱不知是真槍,以為是玩具或文件,但警方監控錄像顯示他迅速承認擁有該槍械 [2, 3]。
一審法院判處余凱揚刑期5年4個月;上訴後,二審法院考量他早年投身傳藝並坦承配合調查,將刑期減至1年11個月,緩刑5年,同時須履行30萬元罰金、150小時社區服務及法律講習等義務 [1, 2, 3]。法官表示,「與其隔絕,不如導正」,並期盼余凱揚繼續推廣傳統戲曲,謹言慎行、奉公守法 [1]。
余凱揚的辯護律師指出,作為新晉台語歌手與傳統藝能新星,且剛有孩子,余凱揚不會拿自身前途冒險 [2]。
余凱揚的母親余亞惠因非法移轉槍械被判刑2年8個月並罰款5萬元台幣,法院同樣考量其債務壓力與精神狀況而從輕判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