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灣女小學教師日前在課堂上被學生惡意戳臀,包括肛門部位。教師本能反擊,將該學生推開,結果遭校方依《教師評鑑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六款處以申誡處分 [1, 2, 3, 4, 5, 6, 7]

調查過程中,五名同班同學一致證實該學生有計畫性惡意戳臀,另有三名同學表示該學生事前曾詢問同學是否要一起參與戳教師行為 [1, 2, 3, 4, 5, 6, 7]。教師反擊時,學生因撞到課桌而受驚,但未對老師道歉 [7, 8]

該教師成為唯一被處分者,而惡意行為的學生未遭校方處罰 [7, 8]。此事引發網路輿論強烈不滿,相關新聞及社交媒體貼文超過二萬人按讚,數百則留言支持教師、批評學校決定 [1, 9, 2, 3, 4, 6]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痛批學校申訴大會為「恐龍委員會」,指出這些領公帑委員濫權,製造荒謬結論,傷害教師並縱容問題學生,要求教育部給予交代 [9, 3, 4, 6]。有網紅Cheap公開評論,稱學生戳肛門已構成性騷擾甚至性侵,老師的反擊是本能自衛,強調老師無錯 [10, 7, 8]

教育界人士指出該事件充分反映現有學校申訴會議制度問題,一名藍委葉元之表示,許多本來熱情的老師在此制度之下身心受創,不僅教師士氣低落,學生也失去正常學習環境,令人心疼 [11, 12]

調查和申誡過程的基本成本至少三萬元新台幣,包括委員出席費、逐字稿及報告撰寫費用 [9, 4, 6]。不少聲音呼籲全面檢討且改革校務會的運作,以保障教師權益及校園秩序。

事件於今(2026)年6月初曝光後,持續引發社會及專家學者關注與討論,相關辯論仍在進行中 [1, 9, 2, 11, 12, 10,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