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劳动部于2026年6月30日公布新规,允许劳保老年年金与伤残年金受益人从申请当月起,暂时放弃月领养老金,以确保其符合低收入户补助或机构收容安置等社会救助资格,防止因年金收入增加而失去救助资格 [1, 2, 3, 4, 5, 6, 7, 8]。
劳保年金按月发放,直到受益人死亡或资格取消,并且金额每年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调整,以维持购买力。根据《社会救助法》,年金收入会被计入家庭总收入,导致部分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因收入超标而无法获得救助。每年因此提出的申诉约有10件 [1]。
新规定仅允许放弃全额月领的老年及伤残年金,不接受部分或追溯性放弃,职业伤害年金因公共利益不得放弃。放弃期最短为一年,期满后受益人可书面申请恢复发放,自申请当月起生效,但不能追溯领取之前放弃的月份。恢复后,若再次申请放弃,必须至少间隔一年 [1, 2, 3, 4, 5, 6, 7, 8]。
放弃期间,年金仍依CPI调整累积,恢复发放时将按最新金额计算支付。若受益人在放弃期间死亡,法定继承人无法请求已放弃年金,但符合条件者仍可申请遗属年金或差额给付,扣除已领取及已放弃金额 [1, 2, 3, 4, 5, 6, 7, 8]。
申请放弃或恢复年金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依邮戳或送达劳保局日期为准 [1, 2, 3, 4, 5, 6, 7, 8]。
劳动部劳保给付科负责人刘秀玲表示,因年金随物价上升,部分弱势家庭失去低收入认定,暂缓领取措施能防范技术性调整侵蚀社会救助资格,她强调“领取期间至少必须满一年,满一年后可书面申请恢复发放,并自申请当月起生效” [1]。
该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合资格年金受益人即可递交申请,劳动部将持续监测实施效果,确保弱势群体社会福利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