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花壇鄉長顧勝敏於2019年至2024年間,對鄉公所清潔隊員實施密集懲處,一年內累計28項處分,包括9次記大過及5次解僱,多次違法解僱遭法院判決敗訴,彰化縣政府認定這些管理行為構成職場霸凌 [1, 2, 3]。
2023年4月,顧勝敏涉嫌指示清潔隊動用人力及設備,替特定私人土地砍除竹木並清運廢棄物,但未依規定收取約12萬元新台幣的清運費,檢方以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1, 2, 3]。
監察院於2026年6月2日通過彈劾案,認定顧勝敏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並將案子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1, 4, 2]。監察院發聲明表示「本案經監察委員長期詳實調查,違失情節重大,違法濫權事證確鑿,彈劾程序完全合法,絕無選前操作」 [5]。
花壇鄉公所及主秘洪文圳則對彈劾提出異議,指出清潔隊員曾辱罵隊長並違規收受禮盒,解僱措施符合程序,且涉及私人土地清運費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質疑彈劾時機敏感,疑似選舉操作。洪文圳說:「清潔隊員辱罵隊長及收受禮盒,依法解雇。竹木清除案目前尚在審理中,質疑監察院急於彈劾,有失公允」 [6]。
花壇鄉公所於6月11日公開反駁監察院彈劾,監察院隨後於6月12日駁斥批評,強調彈劾程序合法且事證確鑿,彈劾與司法程序並行,絕非政治操作 [7, 5]。
花壇鄉長參選人葉繼元則表示,將秉持「清廉勤政愛民、尊重公務人員不只是口號,更是自己長期堅持的從政原則」,未來將以誠信為本、以民意為依歸,建立公開透明施政文化 [8]。
案件現正由懲戒法院審理中,後續進展將視司法審判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