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泰國多個環境與人權組織組成的非政府組織發展協調委員會(NGO-COD)在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前發起和平抗議,要求中國政府對緬甸撣邦中資支持的礦場造成的跨境污染負責 [1, 2, 3, 4, 5, 6]。
抗議者手持標語與布條,譬如“污染沒有國界,責任也沒國界”及“這裡是泰國,不是天安門”,部分人士還戴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面具,抗議警方於7月6日在清邁暴力驅散示威,造成2人受傷 [1, 2, 7, 5]。抗議團體象徵性將污水倒在標示泰國地圖的看板上,表達礦場廢水污染泰國土地的訴求 [1, 2, 3, 6]。
此次污染涉及湄公河支流郭河、賽河、盧阿克河以及湄公河主流河段,導致水質重金屬超標,影響當地生態及數十萬漁農生計。泰國衛生官員在受影響區域居民體內檢出砷元素,河床沉積物中也發現危險重金屬,約60個漁村受害,約4萬戶家庭失去主要收入來源,90多種原生魚類也受到影響 [1, 2, 5, 6]。
污染源被指向位於緬甸撣邦、由中資企業主導的黃金和稀土礦山區。該區由武裝組織控制,廢水未經環保監管直接排入河流 [5, 6]。NGO-COD主席勒薩.甘孔薩(Lertsak Kamkongsak)批評泰國政府偏袒中資投資方,忽視環境與民眾權益,指跨境污染是政策決定的結果,他說:“該事件並非不可抗力,也不是意外,而是泰國政府決定動用國家權力的直接結果。泰國政府選擇站在透過破壞河流及人民生活獲利的中資一方,而不是守護家園河流、捍衛良好環境權及生命安全的人民” [1]。
抗議團體呼籲成立包含泰國代表的聯合稽查小組,對緬甸礦區進行實地調查,並要求中國加強對企業的監管與責任追究。勒薩表示:“敦促中方必須正視跨境汙染問題,針對緬甸撣邦礦業項目的營運商究責,強調中資跨境投資必須肩負起環境保護與社區責任” [5]。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當天提前半天閉館,發表聲明稱理解沿岸社區憂慮,支持泰緬兩國盡快展開聯合調查,並強調污染源需以科學調查確認。抗議人士批評其態度為迴避實質責任 [5, 6]。
7月6日清邁警方強制驅散抗議示威,導致2人受傷,激化了此次抗議情緒,抗議團體要求泰國政府調查警方暴力執法行為 [1, 2,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