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今年宣布,115年度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不再續聘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及校長團體代表,終止20多年來這些代表的參與席次,引發教育界與立法界強烈反彈 [1, 2, 3, 4, 5]

今年6月2日,包括全國教師會在內的多個教育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公開抗議這一改變。全國教師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行政院此舉是自毀民主參與機制,意圖規避社會各界對教育預算的專業監督,「簡直大開民主倒車,應立即恢復多元代表性並道歉」 [1, 2]。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也批評這是「對教育監督力量的大清洗」,執政黨「粗暴地將利害關係人踢出决策殿堂,是對教育專業的羞辱」 [2]

對此,教育部回應稱,因最近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導致中央對地方的教育財源大幅削減,委員會須根據當年度專業需求,優先聘任具財政、會計、審計及實務經驗的學者,確保教育經費合理分配,並無教師、家長、校長團體代表的法定席次[с3,s4,s5]。教育部強調,仍邀請地方政府推薦熟悉教育經費運作的主管,確保地方財政意見得以納入委員會討論[с3,s4,s5]。

雙方在是否應保留團體代表席次上存在明顯分歧。教師團體及多位立委主張必須繼續聘用這些代表,以保障教育預算監督的多元與民主,指取消席次是黑箱作業。而教育部則表示法定席次變動基於法規修正,並非任意決策,而是為了配合新的財政環境,優化委員組成[с1,s2,s3,s4,s5]。

記者會後,相關教育團體持續呼籲行政院復聘教師及家長團體代表,並公開道歉。目前教育部未宣布撤回決定。后續是否會邀請更多利害關係人參與委員會仍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