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于2026年6月25日宣布,计划修订《药事法》,将米索前列醇、左炔诺孕醇和乌利司他醋酸酯三种药品纳入药物流向追踪系统,以加强对相关药品流通的管控。 [1, 2, 3]

米索前列醇常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也与米非司酮配合终止怀孕49天内的子宫内妊娠。 [1, 2]

左炔诺孕醇和乌利司他醋酸酯是常见的事后紧急避孕药,分别需在无保护性行为或避孕失败后72小时和120小时内服用。 [1, 2]

目前这三种药物均为处方药,必须经过医师诊断和开立处方才能使用。 [1, 4, 5]

此次拟议的药物流向追踪系统,旨在防止非法销售及滥用药物,相关非法销售疑虑近期引发关注。 [1, 6, 3]

草案自6月25日起展开60天公众意见征询,将于8月23日结束。 [1, 2]

食药署也表示,正积极研拟双轨制方案,允许事后避孕药透过医师处方或药师指示取得,以兼顾用药安全与便利性。 [3, 7]

然而草案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和争议。反对者担忧,严格管控和药物流向追踪可能延误女性在关键的“黄金72小时”内取得药物,限制生殖自主权。 [4, 8, 6]

立法委员陈昭姿批评指出,“加强管制事后避孕药形同限缩女性自主权,大开女权倒车”。 [8]

药师团体也主张,应开放事后避孕药为指示用药,提升女性取得便利,药师公会沈采颖会长表示,“以少数副作用案例就阻挡女性身体自主权是不合理的”。 [4]

相较之下,多数妇产科医师支持维持现有处方管制,认为这些荷尔蒙药物须经医学评估以保障安全,且现行药物取得方式不会改变。 [3, 5]

卫生福利部副部长林静仪身为妇科医生及女性权利倡导者,强调“男人没有准备保险套就不要跟他上床”,以加强共享避孕责任,减少事后避孕药的滥用。她也指出:“事后避孕药一直以来都是处方药,需要医师诊断,这次调整是为了掌握药物流向,不改变民众取得用药方式。” [4, 9]

此次草案公开征询将于8月23日结束。食药署表示,未来将综合各界意见,继续评估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