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于2026年8月2日批准一项方案,允许纯旧制劳工自愿将退休金缴纳金额转入劳退新制个人帐户,作为个人退休资金累积的一部分 [1, 2, 3]。符合退休条件的纯旧制劳工,在与雇主协商同意后,可提前办理旧制养老金结存,并将资金转入新制帐户,继续参与基金投资及收益分配 [1, 3, 4]。
据估计,此次自愿缴费方案约有115,000名纯旧制劳工可能受惠,而符合提前结存转移的劳工约为102,000人 [1, 4, 5]。劳退新制自2005年7月设立以来,年化报酬率达7.64%,过去两年更超过每年15%的表现,吸引劳工积极参与 [3, 6, 7]。
该计划仅需修改「劳动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无需立法审查,目标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相关行政配套实施 [2, 3]。劳工自愿缴纳的退休金由雇主从工资扣除,支付至劳保局的个人帐户,且至少享有相当于两年定存利率的最低保证收益,降低资金风险 [2, 8, 9]。
劳动部长洪申翰表示,方案并非鼓励勞工提前退休,纯旧制劳工在转入新制后仍保留既有劳动权益和年资,「希望大家拥有更完整保障」 [3]。立法委员赖瑞隆则称赞改革是重要进展,预计逾10万人受惠,对劳工、企业和制度都是三贏,「感谢行政院长卓荣泰及劳动部长洪申翰支持」 [10]。
劳动力退休部门负责人黄维琛强调,劳退新制的最大优点是「保本、保息、保证有」,纯旧制劳工通过自愿缴费和劳资合意结存养老金至新制帐户,能享受稳健基金投资收益和保证最低利率收益权利 [9]。
举例来说,一名55岁、旧制养老金基数30年的劳工,假设年均5%的收益率,透过此次转入及自提方案,到65岁退休时,退休金总额可由约255万元新台币提升至超过416万元新台币 [5, 9]。
相关制度修正和施行细则将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落实,届时纯旧制劳工将可正式启动自愿缴费及资金转移程序 [2, 3,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