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於2026年8月28日前往花蓮光復鄉馬太鞍災區邦查農場,視察農業復耕和災後堤防重建工程,期間部落青年代表現場遞交陳情書,要求政府在重建過程中尊重原住民族參與和諮商程序 [1, 2, 3]

馬太鞍溪流域部落青年聯盟代表張馨云批評,重建工程缺乏部落真正的決策參與,重建做法偏重工程本位,忽略農民的耕作權與居住權。她說:「我們反對的不是重建,是沒有部落參與的重建。」並指出「你們永遠工程至上,卻完全忽略農民的耕作權和居住權,忽視族人與土地的感情,以及原住民文化是由土地滋養而生的歷史,政府不應該是這樣」 [1, 3]

部落青年呼籲,重建用地不應僅限土地徵收和價購兩種選項,應增加如以地易地、租用、暫時徵用等彈性方式,保障耕作及居住權利,避免土地永久失去回歸的可能 [1, 2, 3]

花蓮災後重建計劃中,約160公頃農地將由農業部辦理價購,水利署計畫徵收光復鄉約640公頃土地,用於建設高規格堤防。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長吳明華表示,公有地將辦理撥用,私有地將優先以市價協議價購,協議不成才評估徵收。他並表示原民會原則上不認為堤防工程需履行《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同意程序 [1]

與此相對,原住民族委員會則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指出,政府涉及限制原住民族土地利用時,應充分溝通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推動防災與重建時必須兼顧原住民族權益。原民會已催促水利署等單位在取得土地前,須與受影響族人充分溝通,避免爭議升溫 [4]

視察當日,部落青年嘗試當面遞交陳情書,卻遭警方以人牆阻擋,最後由花蓮縣議員蔡依靜代為轉交。部落青年訴求重建過程不能只做「聽進度」的表面溝通,必須納入實質參與,批評中央協調會報未充分尊重部落意見 [1, 2, 3]

原民會於8月30日公開表示,政府須依法與原住民族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強調跨部會合作應兼顧公共安全與部落土地權益,確保重建既安全又尊重族人權益 [4]

後續將持續觀察水利署與原住民族的協商進展,以及重建計劃如何調整以回應部落青年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