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國中課後照顧教師鐘點費目前採用每節455元至540元的區間制,因村鄉及學校規模差異,導致教師薪酬待遇不一,引發同工不同酬的疑慮。 [1, 2]

相比之下,新竹、嘉義、花蓮、屏東與宜蘭等其他縣市均統一以每節540元作為鐘點費標準。 [1, 2]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品安於2023年6月12日的縣議會質詢中,建議苗栗也應將鐘點費統一為每節540元,以保障偏鄉及小型學校教師權益,並強調“教師付出的專業與時間不應因工作地點不同、學生人數多寡而有不同價值”。 [1, 3, 4, 2]

針對此議題,苗栗縣教育處的葉芯慧表示,苗栗縣採用區間制是考量偏鄉學校學生人數較少,家長負擔較有限,需保留收費彈性。且鐘點費差額可以透過企業捐款或教育基金補貼來彌補。 [1, 2]

縣長鍾東錦也回應,他認為偏鄉家庭經濟負擔較重,若強制統一定價恐增加家長壓力。他說,縣府將評估是否透過企業或機構捐助的教育基金,來補貼鐘點費中的差額部分,並傾向保留校長的彈性安排,但也會重視教師權益保障。 [1, 3, 2]

除鐘點費問題外,議員陳品安指出苗栗縣職場霸凌防治制度落後中央標準,呼籲縣府加速修正和強化校園與職場安全措施。 [1] 縣府已承諾將依中央規定修訂職場霸凌防治機制,強調嚴肅處理相關行為,保障教職員及學生權益。 [1]

苗栗縣政府與議會均展現就教師鐘點費統一標準進行研議的態度,未來將繼續評估財政負擔與偏鄉民眾承受能力,擬定合適方案以解決同工不同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