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2月底,马来西亚登记的难民和寻求庇护者达215,600人,其中超过19万人来自缅甸,包括126,144名罗兴亚人、15,774名钦族,以及33,002名其他因冲突或迫害逃离的少数民族 [1, 2]。
马来西亚未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不承认难民身份,罗兴亚难民无法合法工作。他们主要居住在吉隆坡周边,如实兆市场附近从事体力劳动,也有部分最初落脚在吉打州 [1, 2, 3]。部分罗兴亚难民已在马来西亚居住多年,其二代子女无法进入公立学校,只能依靠社区自办的学习中心接受教育 [1, 2]。
今年6月12日,一个名为“我是马来西亚的孩子”的民间组织发起网络请愿,呼吁政府遣返罗兴亚难民。请愿书提及公共资源、治安和社会服务面临压力,要求政府与国际组织合作推动第三国安置或加大人道援助,强调若无长远对策,将加剧负担。请愿组织表示,“尽管我们秉持人道精神,但国家稳定和民众福利同样重要” [1]。
对此,东盟人民论坛等批评者谴责请愿书带有歧视和仇恨色彩,呼吁停止污名化罗兴亚难民,要求缅甸承认其公民身份,结束暴力和系统性歧视。东盟人民论坛还敦促马来西亚加入《难民公约》,保障难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安全 [2]。
马来西亚政府面临在维护人道责任、回应民众关切与管理公共资源间的平衡挑战 [1, 2]。随着缅甸难民人数持续增加,相关议题仍将持续成为社会和政策关注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