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近日发布纠正报告,严厉批评内政部长期未建立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庇护制度及审查程序,指出目前台湾的难民申请者没有法律身份、基本生活保障和有效救济机制,审查多凭个案裁量,缺乏统一标准和明确法律地位 [1, 2, 3, 4]。
自2023年5月30日《移民法》修正后,规定内政部须与相关机关协作,提供庇护申请人基本生活支持,并允许获准案件享有工作、保险及教育权利。但截至2026年1月,通知申请者的12件庇护申请均未获发临时居留证,超过60件临时外僑登记证的申请案件无人获发,审批程序漫长且缺乏透明度 [1, 2, 3, 4]。立法委员林月琴批评称,内政部“临时外僑登记证”申请已超过60件,“核发仍是零,审查时程漫长,标准不透明,形同‘有制度,无出口’” [1]。
许多来自缅甸等战乱地区的庇护申请人处于法律悬宕状态,无法合法工作,只得从事地下劳动,面临被拘留或遣返风险。庇护系统不明确的法律保护加剧他们在医疗、教育及生计上的困境[ s1,s4,s5]。例如,白亚-法拉蓬交流协会主席查尔斯·欧潘瓦(Charles Opanwa)指出,现行制度要求外籍配偶返回原属国办理婚姻验证,导致与台湾公民组成家庭的庇护者无法完成婚姻登记,面临家庭团聚与人身安全的抉择 [1]。
监察委员高永成强调,我国庇护审查缺乏一致性,法律地位、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济途径不足,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主管机关应尽速完成《难民法》立法 [2]。立法委员王正旭表示,监察院纠正报告凸显保障庇护申请者基本生存权的紧迫性,他将持续促请行政院跨部门协作推动《难民法》立法 [4]。多个立委和人权组织共同呼吁政府尊重不驱回原则,建立正式庇护居留制度,停止将庇护申请者关押于外侨收容所,并制定明确的审查标准和期限,保障庇护者的劳动权利 [1, 5, 2, 3, 4]。
台湾人权促进协会专员廖心怡批评,四年前行政院人权行动计划即将难民法列为优先,原订2024年前送立法院,但迄今未完成,最新计划还大幅删减相关任务并延至2029年 [3]。
未来,相关单位仍需加速协调,明确临时外僑登记证的核发流程及标准,推动庇护法规立法,改善庇护申请人的生活及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