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Kyaputen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穆罕默德·法兹里因无牌理财及洗钱罪,于7月15日至16日被Sessions法院判处五年监禁,所有刑期同时执行 [1, 2, 3, 4]。
法兹里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间,地点包括吉隆坡和马六甲。他未经许可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并卷入洗钱活动,导致至少六名受害者合计损失约126.3万令吉 [1, 2, 3, 4]。
他于2023年11月9日被控三项违反《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第58(1)条款的罪名,涉及无牌进行基金管理业务。随后在11月29日,又被追加九项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b)条款的洗钱罪指控,共计12项罪名 [1, 2, 3, 4]。
检方调取23名证人作证,包括全部六名受害者,提供充足证据指控法兹里。法院法官哈米达·穆罕默德·德利尔表示,法兹里未能对控方指控提出合理怀疑,因此确认其罪名成立,并判处5年有期徒刑,所有刑罚同时执行 [1, 2, 3, 4]。哈米达法官指出,“法兹里未能对控方的指控提出合理的疑点。” [2]
依据《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58(1)条款,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达1000万令吉及监禁最长10年。洗钱罪的最高刑罚为15年监禁及五倍非法所得或500万令吉以上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1, 4]。
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提醒投资者,务必只与合法持牌的个人及机构进行基金管理相关业务,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