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院于2026年7月14日判决,认定马来西亚路政局(RTD)总监在Madani特别车牌招标计划中侵犯版权,应赔偿原告40,000令吉以及支付25,000令吉诉讼费用 [1, 2, 3, 4]。
原告哈桑·阿扎里·哈希姆(Hasan Azhari Hashim)为Ilham Madani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创作并注册了Madani 1至Madani 9999车牌系列的版权提案文件。哈桑数次于2023年向政府提交该提案,但因政策原因被拒绝 [1, 2, 3, 4]。
2024年10月,路政局自行举办了Madani车牌公开招标活动,并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哈桑的版权推广艺术作品。哈桑的律师团队随后在2024年底向联邦政府发出催款函,索赔130万令吉的损害赔偿 [1, 2, 3]。路政局总监在法庭上否认版权侵权指控 [4]。
哈桑于2025年1月15日正式起诉路政局总监侵权。法官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哈桑的诉求,裁定版权属于创作者,任何单位包括政府均须尊重这一定义。哈桑的律师Rajesh Nagarajan表示,“该判决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即知识产权 不会因为侵权方是公共机关而被削弱。版权属于创作者,法律对每个人和机构均同等适用” [2]。
案件时间线显示,哈桑2023年2月首次提交提案,4月遭拒,10月路政局自主启动车牌招标,11月哈桑宣布索赔意向,2025年1月提起诉讼,2026年7月法院作出裁决 [3, 4]。
目前尚无路政局或政府方面对判决的公开后续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