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拉马南7月28日在访问SJKT Ladang Senawang印裔社区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后表示,依据马来西亚法律,必须优先为本地人提供就业机会,只有在无人承接的情况下,才允许招聘外国劳工 [1, 2, 3, 4]。他强调:“作为人力资源部长,我的首要任务是保障马来西亚人就业,工作机会必须优先给予本地人。如果没有人接受,我们才会考虑外国劳工,前提是招聘符合法规。” [2]
拉马南宣布,按照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7月24日下达的指示,政府将简化并加速外劳申请程序,特别是在服务业领域,目标是在30天内解决外劳招聘申请,他本人力争在20天内完成审批,流程将涵盖人力资源审核、安全审查等环节 [1, 2, 3, 4]。“首相给我们30天时间解决问题,但我打算加快进度,希望20天内完成,具体依赖人力资源和安检程序。” [4]
根据政府制定的第12个马来西亚计划,目前外劳人数不得超过全国劳动力的15%,而第13个计划则将该比例设定到2030年降低至10% [1, 2, 4]。此外,对于允许获得法律认可的罗兴亚难民合法就业的提案,拉马南重申必须保障马来西亚人优先就业的原则 [1, 2, 3, 4]。
7月24日,安华总理曾明确要求各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解决外劳招聘审批问题,重点关注餐饮等紧缺行业 [1, 2, 3, 4]。此次加速审批举措是响应这一指令的具体行动。
拉马南部长将继续推动审批流程的落实,确保政策目标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