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CERD)于2026年8月31日发布《一般建议书》第40号,明确指出各国根据1965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负有法律义务,必须考虑对大西洋奴隶贸易及其持续造成的伤害给予赔偿。委员会称,这标志着从过去对历史责任的争论转向如今解决结构性种族不平等的法律义务的“范式转变” [1, 2, 3, 4]。

委员会指出,至少有1250万非洲人在15至19世纪间被强制贩卖和迁徙,这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强迫迁徙事件。此前一些国家以奴隶制当时不违法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联合国报告驳斥了基于历史法律标准的抗辩,强调当代义务不受历史法律状态限制,各国协议成员必须全面实施赔偿措施,包括金钱赔偿、非物质赔偿及结构性补救措施 [1, 2, 3]。

委员会由18名独立人权专家组成,监督已有182个缔约国对公约的执行情况。专家Pela Boker-Wilson表示:“缔约国必须对非洲裔人民实施全面的赔偿措施,涵盖所有补救层面”,她还强调,“我们呼吁缔约国采取具体且有意义的行动,确认那些被否认、被轻视甚至被遗忘的受害者的尊严” [1, 2, 4, 5]。

赔偿不仅限于金钱,委员会建议包括开放相关档案、修订纪念物以及设立真相调查委员会等变革性措施,以正视和纠正历史上的不公与其遗留后果 [1, 2, 4]。

尽管委员会的建议书不具法律强制力,但其权威性很高,将有助于各国政府和司法机构在相关法律审查和诉讼中作为重要参考。委员会称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时刻”,反映了追偿历史不公与反对当代种族歧视密不可分的关系 [4, 5]。

今年3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将大西洋奴隶贸易认定为最严重反人类罪之一的决议,但欧洲联盟和英国对此投了弃权票 [1, 2, 3]。

《一般建议书》第40号的发布为继承和落实1965年公约提出的消除种族歧视义务提供了最新权威指导,预计将引发各缔约国在未来对赔偿问题的更深入讨论和实际行动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