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和欧盟达成新的法规,授权在境外设立遣返中心,用于安置不符合庇护条件的难民。遣返中心主要设在欧盟以外的第三国,尤其是非洲的突尼斯、埃及、卢旺达和乌干达等国。新法规纳入《欧洲共同庇护体系》(CEAS),并于2026年6月12日正式生效,标志着遣返中心政策正式启动 [1, 2]。
德国内政部长多布林特(Alexander Dobrindt)是推动更严格移民政策和遣返中心建设的关键人物。他强调加强边境和移民管理的重要性,为减少非法滞留提供制度支持 [1, 2]。
但此举引发学界担忧。学者佩特拉·本德尔强调,遣返中心可能扩大对寻求庇护者的拘留性质设施。她说:“我们担心,在(欧盟)外部边境的庇护审查程序框架下,针对寻求庇护者的类似拘留性质的收容设施将会进一步扩大。”她同时呼吁德国应承担更多保护责任,切实履行为难民提供庇护的义务 [1]。
奥斯纳布吕克大学专家弗兰克·杜维尔指出,德国难民人数已显著下降。2023年德国首次申请庇护人数约33万人,到2025年降至11.3万人,2026年第一季度登记约2.2万份,全年预计不足9万人。他批评新规设计存在问题,可能导致机构职能重叠,侵蚀儿童、妇女、家庭及难民的权利 [1, 2]。
在难民返回问题上,部分乌克兰人在俄乌战争仍持续的情况下,已有约400万人从德国及欧盟其他国家返回乌克兰。相较之下,叙利亚难民大规模返回被认为不切实际。前难民事务官员本杰明·埃佐尔德认为:“若声称叙利亚有可能实现大规模难民回流,是绝对不切实际的。”因为叙利亚国家被摧毁且少数族裔缺乏保护 [1, 2]。
2026年6月1日,欧盟成员国与欧洲议会达成一致,正式授权设立境外遣返中心,几位学者也在柏林发布《全球难民报告》,敦促德国承担更多保护责任,并提示新法规风险。遣返中心和新规于6月12日开始实施 [1, 2]。